据新华社电 (记者鲍晓菁)走进杨永烈士生前所在的消防二中队,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大厅及楼梯两壁的队史墙,1989年黄岛油库“8·12”灭火的场景赫然在目。在那场灭火战斗中,当油罐即将爆炸时,杨永坚持留在现场指挥战友和消防车辆撤离,献出了自己年仅33岁的生命。
杨永,安徽定远人,1975年参加公安消防工作,198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历任青岛港公安局消防大队第二中队民警、班长、副中队长、政治指导员、中队长、党支部书记等职。
1989年8月12日,青岛港黄岛油库5号油罐因雷击起火。接警后,杨永迅速率两辆消防车直赴火灾现场。
面对熊熊大火,杨永镇定自若,组织人员把50桶泡沫液搬出库房,为大部队到达后立即展开灭火战斗做好了必要的准备。同时,他带民警深入现场侦查火情,发现距正在燃烧的5号油罐30米下风处有4个存放30多吨汽油、柴油的成品油罐正在受到熊熊烈火的严重威胁,一旦发生爆炸,不仅会造成众多人员的伤亡,而且火势会迅速向北蔓延,直接威胁到黄岛二期油罐区和油港公司输油设备的安全。杨永果断地指挥灭火人员立即向成品油罐射水冷却,同时组织人员用湿棉被和湿草袋保护成品油罐,有效地阻止了火势向北蔓延。
战斗中杨永脚部受伤,领导劝他回队休息,他只是在卫生室简单包扎了一下又迅速返回火场前线。当走到距消防车约10米远时,5号油罐的烈火突然猛烈燃烧起来并迅速向南压了下来,杨永置生命于不顾,继续向前召唤战友撤退。这时4号油罐突然起火爆燃,杨永牺牲。
国务院、中央军委追授杨永“灭火战斗英雄”荣誉称号,公安部追授他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。中共青岛市委、市政府、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追授他“灭火勇士”荣誉称号,中共青岛市委追授他为“青岛市模范共产党员”。
(责编:李枫、岳弘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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